诚求一种轻松的死法

留得久的人总是在告别

你总有一天将爱我 (悬顶番外)

特能苏:

写在前面的话:


元旦放假期间,家里面有点事,基本是在用手机刷lofter,没有wifi。看着粉丝数突破一百,一千,两千,三千,我觉得简直是跟做梦一样……特别是刚刚悬顶一口气更完,等我第二天中午再刷lofter的时候,我都以为系统出故障……谢谢大家的厚爱!说句实在话,当初一口气更完悬顶,是因为我担心无人回应,我会自己懈怠,就坑了。所以索性自己蒙头写,算是给自己脑洞一个交代,因为之前混过别的圈子,也写过文,后来事过境迁,再看曾经坑了的文,再想补上,就太难了,没有了当时的心境和环境。所以,能不坑的文,我还是尽量不坑,我有一定的完结情节。不过不过,你们的喜欢是我的鸡血~~~~


之前混士突的时候,我经历过从狂热到一个圈子渐渐冷清的过程,这可能是同人都逃不过的。不过,在楼诚的圈子里面,又遇见当初喜爱士突的一群人,有种山高水远,江湖再见的喜悦,像邂逅,又像重逢。


我看了每一条的评论,但很抱歉没能一一回复;我也才知道原来我回复一个人,可能会让其他人也收到消息通知,如果有所干扰,请谅解,我回复的也不算是勤快的……


这段时间,收到两位姑娘-- @narraTor_Z 的名字叫照照 和 @石蘭 精心给“悲观主义者的浪漫”所配得音,很是喜欢,我厚脸皮的推荐一番,分别是https://www.lizhi.fm/1992610/2516062848687539和https://5sing.kugou.com/fc/14835470.html###


我看到好多姑娘求巴黎番外,啊啊啊啊,我就是因为把握不住,所以正文就一笔带过了,没有提呀。不过我超级喜欢这两位姑娘的配音,正好我最近在听喜马拉雅电台的节目《为你读诗》,很喜欢张译读的一首诗,是英国诗人罗伯特.勃朗宁的《你总有一天将爱我》,就起兴用这首诗穿插再写一个小短篇吧,希望你们喜欢~~


大家新年快乐!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
(一)


你总有一天将爱我,我能等


1986年的夏天,明楼刚刚高考结束,他填报的志愿是经济学。一位明楼很尊敬的老先生,曾经也是经济学法律学的泰斗,提议明楼说:既然你志向是经济学,那么你至少得对贫穷有所认识和了解。他写下了一个地址,那是他儿子当年知青下乡的地方,也是他儿子最终的埋骨之处。他说:你去这里,顺便替我上一柱清香。


16岁的明楼,从里子到面子,彻头彻尾的理想主义者。他虽自小经济上从未有过短缺,但他自付也算了解过三教九流的过活,他的朋友中有


高干子弟,也不乏寒门平民,他并不觉得他对贫穷一无所知。不过基于对老先生的敬重,他还是决定去那个名字拗口的地方走一走,反正暑假很漫长。


明楼用遍了几乎所有的交通工具,火车,汽车,三轮,牛车,邮轮,摆渡,筏子,最后,凭着一双脚走了近二十里路,才来到这个名叫岩棱口的村落。即使他一路奔波,风尘仆仆,可是这样的他,站在这个村落里,依旧干净鲜亮的格格不入。


贫穷,是灰暗的,是无声的,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,是与世隔绝闭目塞听。村子里没有电,没有水,没有像样的路和房子。明楼穿着的已经是随意买的的确良的衬衫和灰扑扑的牛仔裤,脚下踏着的是一双不知在哪处乡镇买的黑色胶靴,他背着书包,能感受到来往村民打量的眼神。他落脚在村长家里,这是村子里唯一的瓦房。村长指着他的胶靴跟自己的娃娃说:好好读书,以后就能跟这个哥哥一样,穿皮鞋。


明楼勉强挤出一丝微笑。


岩棱口,挺美的,山高高,树高高,满目青翠。


岩棱口,挺丑的,山塌方,路坑坑,到处是牛粪。


明楼放下相机,他已经又拍完了一卷,需要更换胶卷,他拍拍手,看着满手的灰尘,连指甲缝中都是黑黑的,皱着眉头。山路上有村民挑水经过,明楼跃下岩石,跑了过去,客气的问道,“大叔,能给点水吗?我想洗一下手。”那村民像看个怪人一般的看了明楼一眼,挑着水加快脚步过去了。


一连四五人,全都无声的拒绝了明楼。


明楼靠着路边的一株大树,放弃了更换胶卷的打算,他看着不时经过的村民,白色的背心多是破破旧旧,发黄发黑,有的索性就光着膀子。他看见十米远处,站着一个小童,那孩子在那里站了有一会了。过了小片刻,那孩子似乎是歇好了,提起自己的木桶,摇摇晃晃的上了大路。那木桶几乎挡住了这孩子的身子,从明楼的角度看过去,就好像是一个木桶自己在踉踉跄跄的走动。


明楼将相机挂在脖子上,迎了过去,“小弟弟,我来帮你吧。”


明楼看见一双眼睛从木桶后面向自己望了过来。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呢,仿佛茫茫白雪中卧着两枚水洗过的黑玛瑙,黑白分明,清澈灵动,眼神望过来,似乎带着声响,叮咚一声,像山泉入水中。


那孩子瘦的厉害,穿的破破烂烂,他望向明楼,将木桶放了下来,带着一份羞涩,腼腆的笑了笑,他指了指木桶中放着的葫芦瓢,“大哥哥,你是不是要洗干净手拿什么重要的东西呀?你用吧。”


明楼不忍心用,但这孩子十分执拗,他舀起一瓢水,拉着明楼,就往他的手心中倒去。这水不透彻,浑浊的很,但这些明楼并不在意,他记得很清楚,那孩子的手很细很瘦,他低着头,往自己手中倒水的样子十分认真而可爱,水流缓缓流过自己的指缝,带着清爽。


“阿诚!”有人经过,叫道,“你怎么把水倒了?!你桶装不满,小心回去你娘揍你!”


“你叫阿诚?”明楼问。


那叫阿诚的孩子将葫芦瓢放回木桶,点点头。


“你怎么知道我要洗手?”明楼想再听这孩子说话。


阿诚抬头,“我听见你问别人了。”他想了想,补充道,“你别怪他们,挑水得去很远的地方。”


明楼很不好意思,“我…不知道……你们这用水这么困难。”


 


“大哥哥。”阿诚犹豫了一下,指了指明楼挂在脖子上的相机,“你洗干净手,是为了用这个吗?”阿诚认识明楼,这样一个干净美好的人来到他们这个村落,必定是引人注目的。阿诚偷偷的看过明楼在村落中转悠,看见过明楼拿着相机四处取景,那是阿诚不曾见过的美好。


明楼本是弯着腰,不由索性蹲了下去,平视阿诚,他揉了揉阿诚的脑袋,“真聪明!”他没缘由的喜欢这个孩子,他索性伸手一揽,将阿诚搂在自己怀里,他突然想告诉这个孩子,这村落外面的世界。


这孩子,让明楼看见了这贫瘠的土地上,开出了花。这孩子,值得更多更好的东西。


明楼利落的更换了胶卷,他怀中拥着阿诚,双手端着相机,“这叫相机,能记录下瞬间的东西,将它们变成画,保存起来。这是镜头,你看,透过这里,你能看见一些风景,然后,摁下这里,这是快门,你看见的风景就被记录下来了。”他想把他所知道的东西全都教给这个孩子,他想让他所感受的东西也全都被这孩子所感知。


阿诚很开心。


明楼却仍不能满足,他拉过阿诚的手,让阿诚自己端着相机,阿诚惴惴不安,他的手是那么粗糙那么脏,他怕弄脏弄坏了这精贵的东西。“大哥哥,我……”阿诚扭头望向明楼。


“别怕。”明楼搂紧阿诚,将相机凑近阿诚的眼睛,“看,你能看见什么?”


阿诚一开始紧张,后来激动开心的忘记了紧张。


明楼握着阿诚端相机的手,带着他用镜头四处打量这个世界,听阿诚开心的报出他所看见的每一件事物,大山,大树,蓝天,白云。


明楼将相机带子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来,套在了阿诚的脖子上,他拍了拍阿诚,然后站起身,走到了阿诚的面前。


陡然间失去明楼拥抱的阿诚一时惊惶,他将眼睛从镜头移开,愣愣的看着明楼,一双大眼睛瞬间就红了。


“别怕。”明楼赶紧安慰,他倒退着往后走了几步,然后蹲下,直视阿诚,“来,从镜头里面找到我。”


他要教他很多很多的东西,那先从照相开始吧。


阿诚听话的移动相机,很快就在那小小的框子中找到了明楼。


“好。”明楼身子不动,说,“别怕,将右手食指,就是第二根手指头挪到快门旁边,对,稳住,别晃。然后,使点劲,摁下去。”


咔嚓一声。


 


这一年,明楼16岁,明诚10岁。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
目测,短篇搞不定……想到哪写到哪……

评论

热度(520)

  1.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